其他
省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公布
2018年5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:
(一)
任命:
王兴宁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。
(二)
任命:
翟汉卿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宝鸡派出法庭庭长;
赵婧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;
陈国安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;
刘聪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。
免去:
杨树业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翟汉卿的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;
赵欣的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陈国安的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。
(三)
免去:
崔景文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;